摘要: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依赖于突破性技术的创新性使用和生产力诸要素的优化组合。数字技术创造了全新的生产工具和以数字平台为典型结构的生产组织形式。由数字技术发展与应用凝结的数字生产力,具有新质生产力的典型形态。数字劳动已成为当下人类劳动方式的最新样态,具有劳动工具数字化、劳动对象非物质化、劳动主体多样化、劳动与闲暇界限模糊化等鲜明特征,数字劳动关系中的雇佣关系、分配关系与薪酬关系具有不确定性。数字劳动者是数字生产力中最具能动性的因素,数字劳动松绑了劳动的主体与时空限制,但在数字资本权力的支配下,出现劳动时间延长、劳动场域扩大、劳动者工具化等问题,挤占了劳动者的思考与学习时间,影响了劳动者的身心全面发展,并可能触及社会伦理风险,削弱甚至摧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创新基础。以数字生产力的发展构建新型数字劳动关系,要从观念、体制与市场层面入手,规范数字资本运行,保护和尊重数字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升社会数字素养,倡导创建数字共同体和数字文明社会。
原文发表于《江苏社会科学》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