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祥勤1,2
1.上海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摘要:中国孕育了以“礼”或“礼制”为基本标志的政治文明,西方则形成了以“法”或“法制”为基本特征的政治传统。中国之“礼”与西方之“法”之间的差异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政治世界观——“礼学世界观”和“法学世界观”的差异,每一种世界观各自蕴含着对政治或制度的历史起源、辩护基础和文明形态的独特认知。从历史与逻辑统一的视角来看,这两种政治世界观各自所依据的“礼”和“法”或“礼制”和“法制”不仅呈现形态上的差异,还呈现历史性的关联,即中国之“礼”可以被视为西方之“法”在它的史前阶段所采取的原初或东方形式,西方之“法”则可以被中国之“礼”在现代西方世界的表现或历史延伸。
原文发表于《孔子研究》202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