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陕甘宁边区农业互助合作是促进妇女参与生产劳动的重要组织形式。在以家庭为基础的“集体劳动组织”中,妇女逐渐走上了“公营事业”的道路。合作化运动使妇女劳动解放与原有的乡村传统社会结构之间的张力得到了缓解,直接促进了边区“家庭”——“合作社”与“小公家”——“大公家”嵌套式的社会组织结构的生成。这种生产关系上的制度变革使妇女解放更具根本性,为新中国成立后妇女解放的制度安排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基金资助:
2023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习近平关于劳动的重要论述引领下的数字时代高职劳动教育”(2023ZSD027)的阶段性成果;
原文发表于《海派经济学》2024年第22 (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