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开展上海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重要学术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奖励办法和标准,现将2023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重要学术成果奖励名单公布。
一、 成果时间统计范围
2022年10月1日-2024年2月29日
二、奖励对象
“重要学术成果”奖励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成果研究内容须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相关;
2. 正式发表于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具体期刊目录参见《上海社会科学院顶级期刊目录》《上海社会科学院甲类A级核心期刊目录》《上海社会科学院甲类核心期刊目录》《自然科学A类期刊目录(2016版)》、南大CSSCI来源期刊目录;
3. 正式发表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上相关理论版文章;
4. 成果须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作者单位署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上海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作者单位发表的重要学术论文或媒体文章;
(2)以“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为作者单位发表的重要论文或媒体文章。
三、重要学术成果奖励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