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1256

为做好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下简称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本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3年上海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等精神和要求,结合马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马院成立招生指导小组,由资深研究生导师担任主要成员,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加强对面试专家队伍的建设。由工作指导小组制定相关专家选聘标准、复试命题标准、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对面试组专家进行复试工作培训。

马院将成立一个由5位专家成员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同时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均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凡参与命题、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


三、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调剂原则,综合本所一志愿上线情况、各专业学业要求,马院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类择优遴选,采取差额复试的原则,总调剂人数差额比例不低于1:2。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1、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全面素质(专业科研能力、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满分为100分。

3、思想政治和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马院和研究生院党委联合考核,分复试中和复试后两个阶段。其中复试中阶段由马院重点考核,复试后阶段由研究生院党委统一征求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意见。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马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的考核占比30%,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占比70%。

5、复试成绩共计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形式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六、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马院将按照初试成绩(按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对复试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一志愿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生在一志愿考生录取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分数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招办审核。在各专业复试结束后2天内通知考生复试结果。全院复试结束后,经过招办复核,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要注意留意研究生院官网公告,所有考生按时完成后续工作后研院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复试时间与地点

马院拟定复试时间4月12日下午13:00,地点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总部(淮海中路622弄7号)。最终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以复试通知邮件为准。


八、调剂复试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马院部分专业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复试。

马院接收调剂复试的一般条件为:马院调入专业合格生源不足;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统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月6日00:00-4月7日12:00

调剂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调剂要求:总分不低于350分、政治55分及以上,英语50分及以上,专业课单科95分及以上。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相关专业。

请考生务必注意调剂时间和要求,谨慎报考。

调剂复试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九、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十、招生体检

今年招生体检工作统一于入学后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录取前须做健康承诺,如发现期间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学籍;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学籍。


十一、其他问题

1、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马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2、请考生及时关注上海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https://my.sass.org.cn/)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有任何困难请及时告知研招办和马院。


十二、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上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021-33165031、jijian@sass.org.cn(院机关纪委)

021-64871077、dahao@sass.org.cn(研究生院)

021-53060643、zmsyjs@sass.org.cn(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