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复试招生名单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1-05-17浏览次数:1610


一、工作原则

整个复试过程将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正透明、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我所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小组成员选聘标准,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复试阶段,我所成立由六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专业水平和英语水平进行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均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专家。

 

三、招生人数

我所今年可招收名额为6人。前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预录取2人,本次公开招考可招收4人,其中可招收报考/录取方式为定向的考生不超过2人。

 

四、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含50分),专业课之业务一成绩均不低于50分(含50分),业务二成绩不低于55分(含55分)。

(二)复试名单确定

在符合上述复试成绩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所报考上线生源情况,严格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然后按照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五、复试的形式、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1.科研创新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学术功底、科研潜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主要以口试形式进行。本项考核满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应用、思维和表达能力等,主要以口试形式进行。本项考核满分为100分。

3.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研究生院党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和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成绩(百分制)×0.6+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百分制)×0.4

(四)复试时间长度和形式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为保证考核公平公正,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主要以题库形式呈现,考生在其中选择,然后做答、交流。

 

六、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所将以复试成绩加初试成绩综合考量、计分,然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进行排序,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40%+复试成绩(百分制)×60%

在此需要着重说明的是:一、复试结果将按照定向和非定向两种报考/录取类别分组排序依次录取;二、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一概不予录取。

我所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材料向研究生院报备,并由研究生院通知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八、时间与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520日周四下午13:30

复试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6227327会议室

 

九、验证程序

1.验证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初试准考证和两封专家推荐信;其中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须提供复印件(1份)。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在职攻博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允许考生委托培养的同意书。

2.验证程序

考生需在复试前携带验证材料前往研究生院招生办办理报到、验证。验证完成后,取得复试通知书后方可参加复试。参加复试时,需带好身份证、复试通知书等相关验证材料,以便向工作人员展示。也可提供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科研成果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

3.诚信考查

在审查中发现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认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若有出入请及时向研招办提出并进行更正,若未更正导致上报报名录取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在复试中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作弊考生在报考年度之后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即便报考作“不准考”处理。

 

 

十、其他问题

在复试时,复试专家小组如果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水平有疑问,或发现与初试成绩水平差距较大,经报所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可对其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形式为笔试,时间为6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录取。加试科目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由我所自行组织进行。保密要求同复试要求一致。

 

十一、防疫特别提示

1.考生需在考试日起的前14天内,未曾到过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

2.考生应从考前14天起主动进行体温健康检测。并下载填写《上海社会科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已接种新冠疫苗的考生可免《承诺书》。

3.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须出示《承诺书》或“疫苗”接种记录、当日更新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4.考生须自备口罩,进出院区、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配合检查。复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5.考生若有发热情况(在入场时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满足本次考试其他防疫要求(如不能提供承诺书、绿色随申码和行程卡绿码),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二、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我所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咨询、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33165371(中马所办公室)居老师

监督电话:021-33165031(院机关纪委)

021-64871077(研究生院)

电子邮件:jijian@sass.org.cn(院机关纪委)

dahao@sass.org.cn研究生院

中马所专用邮箱:zmsyjs@sa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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